澳台新航約開放天空

2014年11月7日

取消運力限制,增加包機航點,澳台新航約開放天空。
《澳門與台灣間航空運輸協議》昨日在本澳簽署,待兩地官方完成行政程序後正式生效,取代十九年前由兩地航空業界簽署的舊航協。相對舊航協,新航協取消舊有澳門來往台灣與高雄的運力限制,並且允許經營定期包機服務至台中、台東、嘉義等航點(詳見另稿)。澳台主管民航事務的官員認同,新航協進一步開放兩地民航市場,透過擴大航線市場,為兩地居民互訪提供更優惠的機票價格,加強兩地交流合作。

航協應由政府簽署
簽署儀式昨日下午三時假澳門文化中心一樓會議室舉行,在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台灣“陸委會港澳處”處長高銘村見證下,由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梁潔芝及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盧長水代表雙方簽署文本。澳門民航局長陳穎雄,台灣“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李萬里等出席儀式。
譚俊榮接受訪問時表示,兩地的航約應由兩地政府部門共同草議及簽訂。一九九五年由澳門航空與台灣有關航空公司簽訂的舊航約,嚴格來說不太適當。舊航約由一九九五年至今共十九年,當中經過幾次續約。今次澳門與台灣方面經過共同合作、商討,終在月前達成共識,同意航約內容。

可按市場發展修改
陳穎雄稱,台灣已成為澳門穩定的客源市場,穩佔機場客源第三位。市場開放後,航空公司需時消化及規劃。參考其他地區及過去的經驗,屆時將有更多航空公司願意投入運力,更多居民願意到當地旅遊,最終民航市場會逐步擴大。新航協簽署後,需要一定時間完成行政手續。今次新航協文本相對舊航協正規,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航協文本一樣,沒有設定有效期,但不代表不可修改。兩地政府可因應市場發展需要提出修改,適應市場形勢。
李萬里表示,隨着兩岸關係緩和及兩岸實現直航,業界均認為有需要簽訂新航約,為居民提供服務。新航約開放天空,透過自由競爭環境,在公平、公正原則及符合安全條件下,民航競爭對手會越來越多,為居民提供多種選擇。此外,新增台中、花蓮、台東等航點,為兩地居民互訪提供便利。過程中需“說服很多人,為老百姓做事!”

完成行政程序實施
開放天空,料衝擊現有經營澳台航線的航企。李萬里強調,簽訂航約是兩地政府部門的職責,過程中會諮詢業界,意見會參考,但並非全部採納,主要針對消費者,並非針對某一業界。新航約實施後,客量一定會增加,但增幅難以預計,視乎消費者因應票價自由選擇,“有的業者會做生意、有的則不會”。何時實施仍需等行政程序完成,當然越快越好。

新聞來源: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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