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偷竊可監五年
2014年1月6日
飛機上偷竊可監五年
問:在飛機上偷取他人放在行李架上的財物會觸犯甚麼罪行?
答:根據《刑法典》的規定,在交通工具(如巴士、火車、飛機、船隻等)上偷取乘客所攜帶的財物,或在車站、碼頭等地方實施盜竊行為者,會觸犯“加重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五年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因此,市民切勿因一時的貪念而作出盜竊行為。此外,司警局在此呼籲,為免遭受損失,大家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要把貴重物件放在別人能夠隨意觸及的地方。
(司法警察局供稿)
註:如欲了解更多刑事法律方面的資訊,請參閱《司警通訊》及司警局網頁(www.pj.gov.mo)。
新聞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