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長期願景及保護核心原則
2015年08月14日
第205屆理事會第5次會議於2015年6月17日審議通過了國際民航組織關於航空運輸自由化的長期願景及消費者保護的核心原則。長期願景和核心原則由航空運輸監管專家組按照理事會執行第6次世界範圍航空運輸會議建議的行動計畫而制定,並經國家級信函徵詢了各國意見。對國家級信函的答復情況表明,絕大多數國家同意長期願景和核心原則。理事會鼓勵各國和航空利害攸關方在監管和運行做法中實施長期願景並應用核心原則。
一、國際民航組織關於航空運輸自由化的長期願景
我們作為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成員國,決心積極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的持續自由化,以便讓所有利害攸關方和經濟整體受益。我們應該根據需要確保尊重安全和安保的最高水準,以及所有國家及其利害攸關方公平和均等的機會的原則為指導。
二、國際民航組織關於消費者保護的核心原則
1、序言
認識到旅客可以從一個有競爭力的航空運輸部門中受益,它提供權衡票價服務的更多選擇,並可能鼓勵承運人改善其產品,旅客,包括那些殘疾人士,也可以從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中受益。
政府當局在制定消費者保護制度時應該具有靈活性,應該在保護消費者和行業競爭力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應該考慮到各國不同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特點,而不影響航空安全與安保。國家和地區的消費者保護制度應該反應出相稱性的原則;能夠考慮到大範圍不正常性的影響;應當符合《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29年於華沙)及其修訂文書,以及《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99年於蒙特利爾)所確立的關於航空承運人義務的國際條約制度。
2、旅行前
認識到市場上有各種航空運輸產品,旅客應當能夠得到有關其權利方面的資訊或適用其具體情況法律或其他保護措施的明確指導,包括在發生服務中斷情況下所期望得到的援助。為了幫助航空旅客在不同的價格和服務之中做出明智的選擇,應當考慮努力指導消費者提高對旅客消費維權的意識以及出現爭議情況下追溯權的可用途徑。還應該努力提高旅客對市場上航空公司的產品、航空公司的不同政策及合同權利方面的認識。
旅客在購買其客票之前,應當能夠明確、公開的得到關於所購買航空運輸產品特點的全部相關資訊,包括以下方面:
包括適用的機票、稅、費、附加費及其他費用在內的總價格;
適用於該運價的一般條件;
實際執行飛行的航空公司以及儘快瞭解購票後所發生的任何變化。
3、旅行中
在旅客整個旅途當中,尤其是在服務不正常情況下,應當向其定時通報影響其航班的所有特殊情況。
在服務不正常情況下,不論是否造成旅客無法登機,或者比預定時間嚴重延誤到達目的地,旅客都應當得到適當關心。這可能包括改變航線、退票、相關規章或其他方式規定的護理和/或賠償。
考慮到旅客在發生大規模中斷情況下發現自己無依無靠,因此應當事先在航空公司、機場運營人以及包括政府當局在內的所有相關利害攸關方之間計畫安排各種機制,以確保旅客得到足夠的關心和援助。大範圍不正常情況包括運營人控制之外的局勢引發的情況,其程度之嚴重會引發航班大規模取消和延誤,導致大量旅客滯留機場。這些情況可能包括大規模的氣象或自然現象,包括颶風、火山爆發、地震、洪水、政局動盪或類似事件,並造成大量旅客滯留異地他鄉。
在不減損航空安全的情況下,殘疾人應該以非歧視方式利用航空運輸並得到適當援助。為此,鼓勵他們預先通知他們的需求。
4、旅行後
旅客應當可以依賴已向其清楚介紹的高效投訴處理程式。
新聞來源:中國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