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修改航延賠償法案

2026年06月15日

歐盟各國已同意在即將更新的航空旅客權利法案提案中,維持目前航班延誤賠償的三小時門檻。

該提案是歐盟航空旅客權利改革計劃的一部分,歐盟委員會預計於6月15日對該提案進行審查。

由於歐盟各利益相關者之間存在嚴重分歧,相關磋商談判一度陷入僵局。

爭議的焦點在於乘客保護應該達到什麽程度,以及應該給予航空公司多大的靈活性來控制成本和保持競爭力。

根據歐盟現行規定(自2004年起生效),如果航班延誤超過三小時,乘客有權獲得250歐元至600歐元的賠償,具體金額取決於飛行距離。

歐盟委員會曾提議將時間上限提高到四小時,認為這將減輕航空公司的壓力。然而,歐盟成員國拒絕了這一提議,選擇維持現有的三小時規定。

一些成員國也曾力主將賠償金額上限設定為500歐元,但這一提議並未被採納。

航空公司主張提高靈活性,稱更嚴格的賠償規則會增加運營成本並降低競爭力。與此同時,消費者團體則堅持認為,目前的保護措施至關重要,不應削弱。

歐盟成員國立場最顯著的變化之一涉及手提行李收費問題。

該提案將要求航空公司把隨身行李費計入機票基本價格,從而提高透明度,使票價更易於比較。航空公司仍然可以為沒有隨身行李的乘客提供折扣票價。

這一問題在歐盟內引發了爭議,消費者團體指責低成本航空公司存在誤導性定價行為,對基本服務收取額外費用。

此外,歐盟成員國還同意保留若幹現有保護措施,其中包括:

確保陪同成人可以免費坐在兒童旁邊;

航空公司在乘客錯過轉機的情況下,有義務提供額外支持;

限制航空公司強制乘客使用手機app獲取登機牌。

該方案接下來將提交歐洲議會進行審查,在最終立法獲得通過之前,歐洲議會、歐盟委員會、歐洲成員國還將進行進一步談判。

 

新聞來源 :民航資源網

本文轉載自民航資源網,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IMCA
MIA微信服務號
IMCA
MIA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