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部門:加強信息通信業能力建設 支撐低空基礎設施發展
2026年02月11日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局、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等五部門發布《關於加強信息通信業能力建設支撐低空基礎設施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堅持需求牽引、重點突出,以有條件、有需求的低空飛行活動區域為重點,因地制宜推動信息類基礎設施建設與低空應用協同發展。堅持集約復用、多元協同,在充分利用現有公衆移動通信設施等基礎上,綜合採用地面移動通信、衛星通信與其他通導監技術等多元化技術手段,支撐低空應用發展。堅持試驗先行、穩步推進,圍繞關鍵技術、網絡部署、應用適配等加強試驗驗證,探索形成可復制的解決方案和經驗做法。堅持安全可控、築牢屏障,將網絡、數據和飛行安全保障貫穿於信息類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運行全過程各環節。到2027年,全國低空公共航路地面移動通信網絡覆蓋率不低於90%,多元融合感知方案進一步完善成熟,低空導航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研制不少於10項信息類基礎設施標準,面向城市治理、物流運輸、文旅等領域形成一批典型低空應用場景。
重點任務
(一)按需推進低空場景通信網絡覆蓋。面向300米(G類、W類空域)以下低空航路沿線、低空應用熱點區域,充分利用現有5G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在滿足國家無線電管理相關規定基礎上,綜合採用波束優化、天線調整、新建基站等方式,按需推動低空移動通信網絡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與國家有關部門加強需求對接,結合低空應用發展規模和場景需求,探索通過低空專用網絡等進一步提升網絡覆蓋水平和業務保障能力,加強與地面網絡互聯互通。綜合應用衛星通信、地面移動通信等方式,為300米以上低空空域及偏遠地區等提供網絡覆蓋。
(二)探索構建多元探測協同服務能力。面向大型活動場所、軍事設施、關鍵基礎設施等重點區域感知監測和防護需求,在小範圍區域探索部分頻段通感融合技術應用,持續提升性能,同時進一步加強與雷達、光電感知系統、運行識別等技術的協同,根據用戶需求,提升對低空航空器探測、識別和軌迹追蹤能力。
(三)助力提升導航精準服務水平。充分利用北鬥地基增強系統和北鬥導航公共服務平台,通過5G等移動通信網絡播發定位增強信息,進一步提高低空航空器定位速度和定位精度。
(四)支撐構建低空智能網聯系統。發揮信息通信業能力資源和基礎設施優勢,充分利用物聯網、人工智能、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供低空智能網聯系統建設解決方案。鼓勵基礎電信企業與空管等部門加強需求對接,支撐低空交通管理服務相關數字化系統開發。結合低空經濟發展需求,完善算力基礎設施供給體系,推動公共算力互聯互通,為低空管理服務提供靈活高效的算力支撐。
(五)組織開展試驗驗證。根據特定需求,組織基礎電信企業基於實際運行網絡環境和應用場景,加強空地協同組網、幹擾協調、裝備融合等低空通信關鍵技術研究驗證,提升5G-A通感融合多站協同、多目標識別等低空感知能力,開展融合感知算法研究和方案驗證,探索形成可復制推廣的技術産品、網絡建設和運行管理方案。通過“綻放杯”大賽、案例征集等方式,深入挖掘並發布一批信息類基礎設施建設應用典型案例,樹立示範標杆。
(六)提升産業供給能力。積極推進5G-A産業發展,進一步升級完善現有地面基站設施功能,加快通感融合等技術産業成熟,逐步降低設備成本。加強低空裝備與低空信息通信的融合創新與設備研發,推進5G/5GRedCap模組與低空航空器的適配驗證。探索低空通信、導航、監視功能融合模組研發,加速技術和産業成熟。
(七)推動集約協同與標準化建設。充分利用現有鐵塔站址等資源,推進低空基礎設施共享集約建設。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加強協同合作,探索信息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模式。依托相關標準組織和機構,系統開展關鍵技術、測試和建設規範等標準研制,構建支撐低空技術産業發展相關標準體系。
(八)規範行業管理。面向低空應用場景,開展電信業務準入、設備管理、服務監督、互聯互通、應急通信、網絡和數據安全等監管體系研究,加強監管能力體系建設,規劃無人機專用號段,推動“一機一碼一號”能力建設,探索標識解析在無人機領域的應用,形成無人機通信資源精細化管理。
(九)強化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探索構建信息類基礎設施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等制度要求,深化信息通信業網絡安全防護管理,加強數據分類分級保護,推進網絡和數據安全標準研制,開展監測預警、檢測評估、應急處置等能力建設,推動相關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十)優化頻率供給。開展低空無線電頻率資源規劃研究,加快制定低空經濟無線電頻率開發利用與技術創新指南,整體謀劃用於低空通信,航空器的遙控、遙測、信息傳輸、探測等方面的頻率資源,為低空經濟發展做好支撐保障。按照無線電管理相關要求,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依法依規做好低空基礎設施相關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和無線電台(站)設置、使用許可,以及無線電監測、幹擾查處等工作。
組織保障
加強部門協同和部省聯動,統籌推動網絡部署建設、技術能力提升、應用場景培育、生態體系完善、安全保障強化等重點工作落實。各地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網信部門要加強與地方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形成推進合力,指導基礎電信企業有序開展信息類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制定、信息服務等工作。綜合利用多種資金渠道,推動信息類基礎設施關鍵技術攻關、設備研發和應用發展。鼓勵各地圍繞信息類基礎設施建設、産業發展、應用推廣、安全保障等加大支持力度。密切跟蹤信息類基礎設施技術、産業、網絡發展及安全保障情況,結合試驗建設進展,研究建立評估指標體系,梳理總結經驗做法,加強交流推廣。
新聞來源 :民航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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