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丨我國擬修法促進民航業高質量發展

2025年02月25日

據新華社,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次審議,旨在維護國家的領空主權和民用航空權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動安全、有序進行,保護民用航空活動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民用航空事業高質量發展。

民用航空法是規範民用航空活動的基礎性法律。修訂草案共15章255條,對現行民用航空法作了較為全面的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強化民用航空活動安全保障,擬授予機長在特殊情況下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權力,以列舉方式對擅自開啟航空器應急艙門、在航空器內尋釁滋事,以及散布關於民用航空安全的謠言等擾亂民用航空運輸秩序的行為作了明確禁止性規定;進一步加強民用機場保護,明確要求民用機場具備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防範和處置能力;完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經營性通用航空企業準入條件。

修訂草案主要內容還包括促進通用航空和低空經濟發展,明確國家鼓勵發展通用航空,加快構建通用航空基礎設施網絡;拓展通用航空業務範圍,允許通用航空企業從事部分定期運輸業務;促進通用機場發展,在“民用機場”一章中專設“通用機場”一節,對國家統籌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協調發展等作了規定;保障低空經濟發展對空域利用的合理需求。

此外,修訂草案還加強對旅客權益的保護,在“公共航空運輸”一章中專設“旅客權益保護”一節,對航班延誤或者取消時及時發布信息通告並做好旅客服務工作等作了明確規定;完善涉外法律關係制度設計,強化與相關國際規則的對接融通;強化對民用航空活動的監督管理,增加“監督管理”一章;嚴格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據了解,現行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此後曾6次修改過部分條款。

 

新聞來源 :民航資源網

本文轉載自民航資源網,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IMCA
MIA微信服務號
IMCA
MIA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