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致延誤 這個鍋民航人不背!

2024年05月03日

自4月以來強對流和雷暴天氣頻頻發生,給民航運營帶來了極大的麻煩,多次造成幾大機場啟動航班大面積延誤黃色預警。對於旅客來說,航班延誤行程被耽擱,情緒難免有些焦急激動。在新聞和社交媒體上,時常可以看到一些旅客“下跪求起飛”、甚至是霸機、辱罵工作人員、圍堵乃至打砸登機口等過激行為。

遇到特殊天氣原因引發的航班延誤,旅客應採用合法的維權方式。過激行為會危及航空安全,違法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如拘留或罰款)。同時旅客不文明乘機行為將會被記錄,影響個人信用。當下民航也正在大力整治機鬧行為,加大對機鬧違法行為的處置,以保障民航平穩有序運行。

​過激違法行為後果嚴重

民航資源網專家、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教授許淩潔此前表示,為保障航班運行的安全和秩序,我國有比較完備的法律規範制度。從機場到航空公司,從地面到空中都為防止非法幹擾和擾亂行為進行了立法,各單位也遵照法律制定了相應規章制度以保障航班運行安全和秩序。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第四十九條:非法幹擾行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為或未遂行為,包括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航空設施場所。擾亂行為,是指在民用機場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規定,或不聽從機場工作人員或機組成員指示,從而擾亂機場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為。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十六條,機場內禁止擾亂機場秩序的行為。

許淩潔指出,針對航班運輸中出現的非法幹擾和擾亂行為,我國民航法律規範中均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據我國法律制度,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予以處罰,尚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指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4條指出,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聽勸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根據2018年出台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對於堵塞、強佔、沖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行為,強行登佔、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行為,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行為等,可以將行為人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有效期一年。

天氣致延誤 這個鍋民航人不背

遇到天氣原因航班延誤,民航的地服、機組等一線員工會比旅客更想讓航班起飛。他們也都在加班加點,民航各單位也遭受著航班不正常帶來的經濟損失,所有人都不希望遇到航班延誤或取消的情況。但雷雨天氣下,航班延誤和取消是對旅客的安全負責,是民航運行不可避免的事實。

個別旅客的過激行為,並不代表民航旅客的整體素質,但個別人的個別行為,不僅擾亂了民航正常秩序,觸犯了法律,更傷害了民航一線員工的情感和自尊。延誤或取消屬於客觀情況,這個鍋真的不能讓他們背!

因此,如果旅客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應當保持理性,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渠道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才是最正確的途徑。

除此之外,我們也呼籲主流媒體平台以及一些自媒體在進行相關報道時,少一些標題黨式的誇大報道,少一些對旅客過激行為細節的過度描述,多一些對於惡劣天氣時旅客出行注意事項的宣傳,多一些對於民航運營幕後保障努力的報道,從而幫助舒緩旅客焦慮心情,掃除雷雨的陰霾,也為民航平穩有序運行、社會和諧穩定添一份力。

 

新聞來源 :民航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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