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旅客乘坐飛機 這些規定有必要了解

2024年02月09日

2024春運已經拉開大幕,無數旅客踏上了返鄉旅程,其中當然也包括一些殘疾人旅客。相較於普通人,殘疾人旅客在乘坐飛機出行時會遇到一些不便。

一直以來,民航運輸對於殘疾人旅客的服務保障都高度重視。為保護殘疾人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的合法權益,規範殘疾人航空運輸的管理及服務,中國民航局修訂發布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於2015年正式實施,為殘疾人乘機出行提供了較為規範和細致的規則和流程。

殘疾人能不能搭乘飛機?

管理辦法明確指出,殘疾人與其他公民一樣享有航空旅行的機會,為殘疾人提供的航空運輸應保障安全、尊重隱私、尊重人格。

管理辦法還進一步明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是指購買或持有有效客票,為乘坐客票所列航班到達機場,利用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提供的設施和服務,符合適用於所有旅客的、合理的、無歧視運輸合同要求的殘疾人。

無陪伴殘疾人員乘機有哪些規定?

對於航班上載運無陪伴人員且在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殘疾人數,管理辦法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管理辦法明確:沒有陪伴人員但在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殘疾人,包括使用輪椅的殘疾人、下肢嚴重殘疾但未安裝假肢的殘疾人、盲人、攜帶服務犬乘機的殘疾人、智力或精神嚴重受損不能理解機上工作人員指令的殘疾人。

為什麽特殊服務需要提前申請?

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強調,無陪伴人員的殘疾人,應當在定座時將殘疾情況、所需服務及協助要求等信息告知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同時,承運人應盡快答復定座的殘疾人,是否能夠滿足其乘機需求。

第十二條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需要承運人提供下列設備設施或服務時,應在定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於航班離站時間前48小時

那麽,為什麽特殊保障需要提前告知、提前申請?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教授、民航資源網專家許淩潔解釋道,限制主要出於特殊旅客乘機安全的考慮。

許淩潔表示,航空運輸不同於地面運輸,高空、高速、嚴格的安全要求對旅客參與航空運輸活動作出了一些有別於地面運輸的特殊要求,普通旅客均要遵守,而特殊旅客由於自身健康、心理等可能行動不便,可能危險增加,此時為保障特殊旅客的權益以及航空運輸的正常秩序,有必要作出一些特別規定。

特殊旅客,包括殘疾人行動不便,尤其是沒有陪伴的,自己無法獨立完成上下機、緊急撤離等事項,需要航空公司派專人照顧,飛機直接靠廊橋,也才能使用輪椅。而地面在給航班分配機位時,很多時候是提前確定的,如果要變更涉及機場調整,又涉及機場的資源調配,如果沒有一定時間進行調整、協調,無法保證殘疾旅客順利乘機。因此,需要旅客提前告知相關情況和需求。至於時間的長短取決於航空公司資源和所涉及的機場資源,以及調配能力,不是什麽時候想用就能用的,牽一發而動全身,這就是民航系統性的體現之一。

在國內三大航的特殊旅客服務規定中,均有提前申請的要求。

除此之外,航空公司在客規中也明確要求,部分旅客由於其年齡、精神或身體狀況需要給予特殊照料,或在一定條件下才能運輸,包括但不限於嬰兒、兒童、無成人陪伴兒童、孕婦、殘疾人、患病旅客或其他需要特殊服務的旅客,只有在符合航空公司規定的條件下,經航空公司預先同意並在必要時做出相應安排後,方予以承運。

國際主流航司是如何規定的?

據了解,國際各大航空公司也都有類似國內航司的針對殘疾旅客的服務須知。例如,新加坡航空在特殊旅客服務幫助中指出,對於行動不便的旅客,為做出必要的安排,請盡量在航班起飛前至少 48 小時與當地新加坡航空辦事處聯繫。此外,新加坡航空要求行動不便的旅客務必至少提前2至3小時辦理登機手續。

法國航空在其特殊協助服務中指出,對於單獨出行的聽力及視力障礙旅客,可以協助辦理登記手續、前往航班、離開航班及領取行李等幫助。法航建議旅客,在預訂及出發前最少48小時提出協助的要求。

如今,飛機已經成為日益普及的交通工具,但廣大旅客對民航安全方面的很多要求可能並不十分了解。實際上,民航運輸與地面運輸在安全保障方面有很多不同之處,航空公司必須考慮在高空飛行過程中所有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比如緊急迫降,乘務組要有能力保障所有旅客在90秒黃金時間內能安全撤離,包括無人陪護的兒童和殘疾人士。這不僅要求機組人員必須經過非常嚴格且專業的訓練,而且需要他們對航班旅客尤其是特殊旅客的各方面狀況都非常了解。

因此,希望廣大旅客在出行之前能及時了解相關政策法規,乘客與航空公司之間能多一些相互理解,從而在出行過程中,航空公司既能最優服務於特殊旅客的權益,也能全力保障航空運輸的安全運行與正常秩序。

 

新聞來源 :民航資源網

本文轉載自民航資源網,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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