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9種危害行為將被限制坐飛機!目前累計已有19593人被限
2020年12月17日
昨日(12月16日),民航局新聞發布會上,民航局政法司副司長郭仁剛介紹,民航建立了信用管理體系,通過對因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九種危及民航安全的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旅客限飛,防範旅客違法行為對民航飛行安全的不利影響。截止目前,已累計限飛19593人。
郭仁剛說,這些年,民航業的快速發展大家有目共睹。隨著行業運行規模的不斷擴大,運行主體日益多樣,運行模式日漸複雜,傳統的監管模式已無法適應需求。為此我們創新了精准監管、信用制度、法定自查、非現場監管等一系列工作方法,以提升監管效能,增進執法水平。
不斷深化精准監管理念,從微觀監管向宏觀監管、從盯人盯事向盯組織盯系統、從側重技術監管向側重治理體系監管轉變。
民航建立了涵蓋供給側和需求側雙方面的信用管理體系。供給側約束在我國境內從事民用航空活動或者在我境外從事需要我國批准的民用航空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建立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制度並實施信用懲戒,督促企業誠實守信。目前累計共有6家單位和43名個人被記入嚴重失信記錄。
需求側通過對因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九種危及民航安全的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旅客限飛,防範旅客違法行為對民航飛行安全的不利影響。已累計限飛19593人。
建立企業法定自查制度,強化民航單位主體責任,依法督促企業自律,有效減少了問題發生。以華東轄區為例,局方行政檢查發現問題的數量逐年下降,2017年(共2830項)較2016年(共3242項)同比下降12.7%,2018年(共1584項)同比下降44%,2019年(共1667項)與2018年基本持平。
創新非現場監管,通過遠程視聽資料、圖文、電子數據等方式進行執法檢查。今年,受疫情影響大量現場監管工作無法開展,非現場監管能在滿足防疫要求的同時確保監管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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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5月1日起,民航局等部門規定以下9種行為將被限制乘坐飛機:
1、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僞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
3、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櫃臺、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
4、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于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5、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6、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7、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啓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8、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9、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新聞來源 :北京頭條客戶端 作者 :蔺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