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類特定嚴重失信人將無法乘飛機
2018年04月27日
日前,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意見》中明確,在飛機上搶占座、沖擊停機坪、編造設計飛行安全虛假恐怖信息、在飛機上鬥毆等9類嚴重“機鬧”旅客將被“禁飛”一年。該《意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意見》規定,對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下列9種行為的旅客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一是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二是使用僞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三是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櫃臺、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四是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于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五是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六是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七是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啓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八是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九是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意見》高度重視保護民航旅客的合法權益:一是嚴格認定標准和程序。二是明確了移除機制和有效期,限制期限明確限定為一年。三是明確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指導。
新聞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