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發布評估指南 距離機上使用手機又近一步

2018年01月17日

1月16日消息,民航局網站剛剛公布了《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飛機上使用便攜電子設備,尤其是手機成為可能。指南中指出,中國民用航空局為了滿足廣大旅客需求,根據中國國情,經過技術測試、規章修訂等一系列工作,認為開放機上便攜電子設備使用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此前,《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部,以下簡稱《規則》)已進行第五次修訂並發布,將于2017年10月起實施。新修訂的《規則》放寬了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的管理規定,允許航空公司可以根據評估結果,來決定在飛機上使用何種便攜式電子設備。民航局飛行標准司制定相應的審核、評估方法,來接受航空公司的申請。

總政策指出,合格證持有人可根據CCAR-121部第121.573條“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禁用和限制”(b)(5)款“合格證持有人認為使用時不會影響飛機導航和通訊系統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確定便攜式電子設備的開放使用。如需要,合格證持有人應對特定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情況驗證後決定是否開放使用。在飛行期間,當機長發現存在電子幹擾並懷疑該幹擾來自機上乘員使用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時,機長和機長授權人員應當要求其關閉這些便攜式電子設備;情節嚴重的應當在飛機降落後移交地面公安機關依法處置,並在事後向局方報告。

       使用規範指出,合格證持有人在其所運營的飛機上開放機上PED使用前,應建立相應的使用規範,包括以下內容:1.明確可用的PED種類;2.明確可用/禁用的飛行階段;3.明確PED的存放、保管和應急處置要求;4.明確可用/禁用模式;5.明確通知旅客的方式以及內容。

       此外,該指南還指出,“開放使用100mW以下低發射功率的無線傳輸功能(包括藍牙、 紫蜂和工作在2.4GHz 波段的Wi-Fi)的T-PED。”我們使用的手機就屬于這類T-PED設備,但在空中使用時應關閉便攜電子設備的蜂窩移動通信功能(語言和數據)。


新聞來源:鳳凰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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