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或將全面禁止客機運輸鋰電池

2015年10月14日

據美聯社報導,美國政府可能會禁止航空公司將可充電式鋰電池作為貨物運輸,以避免引起不可挽回的火災。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危險品安全官員安吉拉·斯塔布菲爾德(Angela Stubblefield)在10月8日的公開會中稱:"風險是隨時可能發生且急待解決的。"她引用的相關研究結果顯示,電池爆炸造成的火災足以摧毀一架飛機。

人們用鋰電池為各類電子產品充電,包括手機、便攜電腦、充電工具、電動牙刷等等。一架飛機上常常運載著數以萬計的電池。FAA的一項測試顯示,即使是少量幾塊過熱的電池釋放出的氣體都可能導致爆炸和火災,而憑藉現有的消防設備完全無法應付這樣的火勢。斯塔布菲爾德稱,每年進出美國且允許托運鋰電池的航班上搭載著2600萬名旅客。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計畫就這一問題在10月下旬蒙特利爾會議上討論。ICAO發佈全球的民航安全標準,然而是否採納該標準則由各國自己定奪。

這是美國政府首次針對電池禁運公開發表正式立場。考慮到美國其在ICAO首屈一指的影響力,它的立場非常重要。

然而,國會不允許FAA單方面對美國的航班運輸頒佈禁令。一項2012年的法條規定,政府不能頒佈比ICAO更為嚴苛的針對鋰電池運輸的規定,除非事故調查顯示有飛機被電池引起的火災燒毀。調查者表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可以得出類似結論的證據通常都在火災中毀掉了。有3架貨機燒毀被懷疑是因鋰電池而起。

另一名FAA危險品安全官員珍妮特·麥克勞克林(Janet McLaughlin)表示,美國在ICAO的立場是——應當在民航客機上禁運所有鋰電池,而不僅僅是禁止大宗電池運輸。禁令不適用於貨機或其他類型的電池,也不適用於安裝在設備內部的鋰電池。例如,運輸使用鋰電池的手機仍然是允許的。FAA官員稱,電池安裝在設備裏可以降低其因短路而影響其他電池的風險。

新聞來源:民航資源網




IMCA
MIA微信服務號
IMCA
MIA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