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知多D】於航機上攜帶液體、霧化劑和凝膠體
2016年01月31日
農曆新年將到,亦表示快將踏入旅遊旺季,大家在乘搭航機外遊時,除了要遵守攜帶鋰電池的要求外,在攜帶液體、霧化劑和凝膠體時都必須按照澳門國際機場的要求收拾行李:
1、所有液體、霧化劑和凝膠體必須存放在體積少於100毫升的容器內(或相同容量的其他單位,例如安士)。倘容器的體積多於100毫升,即使容器只是部份填滿,也不被接納。
2、所有液體容器應放置在不超過一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放置後,塑膠袋必須要完全密封。
3、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限制攜帶一個,在通過安檢站時應經由檢查人員目視檢查。
4、為使安檢站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有關其他詳情和豁免情況可查閱民航局網站內的相關內容:
http://www.aacm.gov.mo/chinese/notice.html
新聞來源:澳門特區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