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機場淨空區必須讓法規意識深入人心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2月2日晚,無人機造成四川綿陽機場五個航班延誤、3個航班備降;3日下午,無人機影響了廣東深圳機場部分進出港航班的正常運行;4日晚,北京南苑機場一架飛機的發動機吸入了孔明燈,導致航班延誤......連日來,全國多個機場接連出現飛行物干擾航班飛行的現象,將"淨空保護區"這一專業術語拉進了公眾視野,非法放飛不明飛行物所帶來的安全隱患為機場淨空區保護敲響了警鐘。

簡單地說,機場淨空保護區範圍是指機場跑道向兩端延伸20公里、向兩側延伸10公里的一個長方形範圍。對於一個機場而言,飛機必須要經過的和飛機最有可能經過的一些區域都可以算淨空保護區。根據《北京市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管理若干規定》,在機場淨空區域違反規定,放飛信鴿、風箏、氣球、孔明燈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情節嚴重者將被處以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不容置喙,在淨空保護區非法進行放飛活動所造成的後果,絕不僅僅是經濟手段處罰這麼簡單。首先,放飛活動會對飛機狀況和乘客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如果飛機在高速滑行或者飛行的情況之下與無人機等物體相撞導致發動機失靈、停發,最後可能導致的後果就是機毀人亡。其次,航班受不明飛行物的影響而導致飛機延誤或迫降,會給機場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再次,我國《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對此都有相應的規制和罰則。

生命安全無小事,打造安全機場淨空保護區不能讓科普常識和法律規定只躺在書本和檔之上,不能讓事後懲處跑在事前監管的前面,更不能讓個別人的無知和自私破壞成為航空安全的絆腳石。

法規制度要取得實效離不開法律知識和法律概念的廣泛普及。從無人機到孔明燈,任性放飛的行為嚴重干擾和影響了機場秩序。儘管我國法律對於機場的淨空管理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但事實證明,在普法宣傳方面,相關部門還應更加努力。很多放風箏、孔明燈和燃放煙花爆竹的人,並不是知法犯法,而是對淨空保護區的區域界定不瞭解,對哪種行為屬於非法放飛以及將會受到何種處罰知之甚少。

正因如此,2月6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明確國家機關普法職責任務,堅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系統內普法和社會普法並重。

此外,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懲處力度也是打造安全機場淨空區的保障。監管部門是減少甚至避免事故發生的重要"把關人",先進的監管技術和設備是維護淨空保護區飛行秩序良好的關鍵。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完善應急措施,對違法操控無人機行為嚴懲不貸。

安全你我他,守護靠大家。牢固的法律規則意識和自覺維護公共安全的責任之心是減少不必要安全隱患的根本,是減少不明飛行物干擾、維護安全飛行秩序的最重要因素。有專家表示,像孔明燈這種東西,很有可能放的時候並不在淨空範圍之內,但是升空後飄進了淨空區域,所以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難。這同樣需要相關部門做好普法宣傳。作為安全機場淨空區的最大受益者,我們更要自覺樹立規則意識,真正意識到為他人的安全負責就是對自己生命的尊重和保護。

科學劃定指定燃放區域、深入培養法規意識、宣導無害寄情方式、決不能把一己私利建立在威脅他人安全的風險之上,讓飛行物的放飛和機場淨空區域的維護在法治和德治的雙重軌道內有序進行,讓法律概念和安全科普不再成為知識盲點,讓規則意識和公共利益深入人心,人人有責。(劉丹)

新聞來源:中國民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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