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無接美佳故障報告
2016年03月27日
涉事飛機機艙門凹陷 (乘客提供)
數十名滯留乘客昨日凌 晨報警求助,受訪人士稱 不滿航空公司安排。
民航局:無接美佳故障報告
學者倡慎選航空公司關注潛在風險
美佳航空前往帛琉航班因故未能如期起飛,延誤逾兩日引起乘客不滿。民航局回覆本報查詢指,沒有接獲美佳航空的嚴重故障報告,該航班的狀況未達強制性通報。如涉嚴重故障,即使航空公司有意隱瞞,也可從機場其他營運單位得知。有學者建議消費者選擇有聲譽的航空公司,出發前要關注航班延誤、取消時對行程造成的潛在風險。
零件問題毋須通報
民航局表示,當局沒有收到美佳航空的嚴重事故報告。對於嚴重航空安全事故、故障等,當局設有強制通報機制,要求相關公司在事發後七十二小時內通報當局。一般而言,即使航空公司有意隱瞞,但當局仍可從機場及機場相關營運單位收到事故資訊,局方收到消息後會要求航空公司提交報告,並會視情況啟動調查機制,調查是否存在疏忽,同時可以引用法例處罰。
據悉,今次航班延誤主要是飛機零件問題,因美佳航空公司在當地民航部門註冊成立,飛往澳門前已受當地的民航部門監管,抵達澳門後出現零件等小問題毋須通報澳門當局,維修完成達到飛行安全標準後即可起飛。航班維修期間,可能需要航空公司從外地運載零件到澳門安裝。
政府無權代追賠償
至於航班延誤引致的賠償問題,民航局表示,受影響乘客如不滿意航空公司提供的賠償方案,可以透過司法訴訟等法律途徑向航空公司追討民事責任賠償。政府部門沒有權力介入司法程序代乘客向航空公司追討賠償。
有學者表示,乘客向航空公司購買的機票等同合約,當中的條款雙方都有義務遵守。當航空公司因航班延誤、取消導致乘客未能如期出發,會參照一些國際組織的標準賠償旅客,這些國際上都有慣例。
單獨經營無替代線
在國際上,航班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如期起飛,可能會與其他航公司有聯航協議,讓其他航空公司協助疏導旅客,避免事件影響航空公司聲譽。今次美佳航空事件,主要是該航線祇有美佳航空經營,航班延誤、取消時,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可以給予乘客選擇。因此建議乘客購買機票前,選擇有聲譽的航空公司,以及出發機場是否有其他替代航班,避免航班延誤、取消時,因沒有替代方案影響原有行程。
至於本澳是否要制訂法例保障乘客遇上航班延誤、取消時獲得合理賠償及安排,學者認為,站在消費者而言有需要,但航空業不僅是本地問題,還要顧及國際競爭,倘本澳法例超前國際慣例,航空公司可以選擇不飛往澳門,對澳門民航業競爭力也不是好事。
新聞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