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在澳門機場被拘,只因攜帶了這些物品!

2018年07月30日

去機場乘坐飛機前要先了解相關規定

如果攜帶了違禁品是不能上機的

近日就有兩位不了解機場違禁品的男子

在澳門國際機場被發現後遭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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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兩名男子於本澳機場離境時,行李經X光機檢查時發現內有禁用武器,被保安員揭發,通知治安警將兩人拘捕。兩人均供稱不清楚物品於本澳屬禁用武器。目前,治安警分別控吿兩人藏有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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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攜帶的“五指虎”被截

首名被捕男子姓饒,27歲,持中國護照,報稱職業為健身教練。

他攜帶的行李箱在機場離境時經X光機檢查,被保安員發現內有懷疑有禁用武器“五指虎”,遂通知治安警察員到場處理。

有人供稱上述“五指虎”是於本月17日在拱北地下商場內以10元人民幣購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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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男子攜子彈擬搭飛機被捕

此前,另一名被捕男子姓蘇巴巴(Subaba),26歲,菲律賓籍,報稱自雇人士。他被機場X光機發現行李箱內有一枚金屬子彈。保安員通知警員到場處理。

經鑒定,子彈內藏有火藥,屬違禁物品。有人供稱子彈是菲律賓的家人在本月上旬送贈作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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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機場搭飛機違禁物品:

槍械,包括獵槍、氣槍、推膛式槍、訊號槍、起步槍、復制或仿制槍械、弩;
彈藥,爆炸品,包括軍用、商用或自制爆炸品、爆炸裝置、雷管、催淚子彈、榴彈、地雷及其他爆炸軍火、煙花、信號火、復制或仿制爆炸物品或裝置;
原裝或經改裝可引致他人受傷的尖銳或有刀刃對像、彈簧折刀、重力彈簧折刀、短劍、七首、闊頭刀、其他真正或禮儀用的刀,不論其刀刃屬何種長度或類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劍、小佩劍、刉刀、解剖刀、碎冰錐、劍、劍杖、內藏刀刃的雨傘、魚叉、矛或箭、專業用具、開瓶器、飛標、短柄小斧、皮下注射針(除非有醫療證明)、長度超過6釐米(不包括銼)的指甲刀、尖頭指甲銼、尖頭剪刀、刀鋒長度超過5釐米的圓頭剪刀;
指節銅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連枷、棍、斧頭、手扣、繩、武術裝置;
含有使人傷殘物質的物品,包括催淚氣體、梅斯催淚毒氣及各類亞磷酸;
容量超過打火機容量的高度易燃物質或火柴、汽油、煤油、打火機液體或裝在沒標纖瓶內的液體;
容量超過500毫升及/或總淨重量超過2公升的氣體容器及噴霧器、二氧化碳筒、滅火筒、氧氣筒(除非有醫療證明);
腐蝕性、有毒及傳染性物品、殺蟲劑、油漆;
磁性物品;
輻射性物品。


新聞來源: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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