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機隨意換座危險 擾亂秩序法律不容

2015年10月28日

新聞背景:近日,在南航廣州—阿姆斯特丹CZ307航班推出滑行後,一名旅客強占座位並煽動其他旅客鬧事,導致飛機延誤,被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在旅客登機的過程中,乘務員發現一名持有經濟艙46G登機牌的旅客徑直坐在了高端經濟艙35D的位置上,便上前告知該旅客因為艙位不同且為了航班配載平衡安全,請其返回原位就座。但該旅客態度惡劣,拒絕采納乘務員建議。後經乘務長等人的勸說才很不情願地返回座位。在飛機關門推出滑行後,該旅客又煽動其他旅客,要求乘務員給"說法",引起周圍旅客的強烈不滿。機長決定報警並將飛機滑回停機位。地面公安人員將該旅客帶離客艙。機場公安認為該旅客的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乘坐飛機,如果未經機組人員同意,是不能隨便更換座位的。飛機與火車、汽車等地面交通工具不同,對配載的要求非常高。旅客辦理完乘機手續後,旅客的信息包括行李的信息都被計入飛機的載重。航空公司的相關部門將依據這些信息,在停止辦理登機手續後的30分鐘~45分鐘內,按照飛機重心要求進行分散擺放,並以傳真形式發送給航班機長,以便機組確認飛機的重量、重心,從而計算出飛機最適合飛行的高度、速度和油量等相關飛行參數。也就是說,在飛機起飛前,整架飛機已經處於平衡狀態。如果旅客在飛機上看見有空座位就想坐過去,無疑將打破這種平衡,從而導致飛機失衡,影響飛機操作性能,危及飛行安全。

一架飛機安排座位時是分艙位的,而不同的艙位對應的機票折扣不同,機票價格不同,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務也不一樣。因此,旅客在飛機上隨意換座位是不被允許的,即使是看到其他艙位的座位有空位,也不能隨意坐上去。如果旅客遇到特殊情況,可以提出換座位的要求,但要征得機組人員的同意。其實航空公司也是通情達理的,只要您的理由充分,他們一般會想辦法幫助您解決。不過,要是想從經濟艙換到頭等艙,那就需要旅客在買票時,就購買頭等艙機票了。

根據《民用航空飛行標准管理條例》第52條規定,在公共航空運輸飛行中,航空器乘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不聽從航空器機組成員的指揮,擅自調換座位,影響航空器載重平衡或妨礙應急出口功能,或者在條件不適宜入座應急出口附近位置時,拒絕機組成員為其調換座位;在航空器起飛、著陸、滑行以及飛行顛簸過程中,擅自離開座位或開啟行李架。航空器乘員違反該條例第52條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處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劉璐)

新聞來源:中國民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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