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航班正常性管理

2015年09月28日

根據中國民航報的消息,7月,國內客運航空公司的平均航班正常率(正常航段班次/計畫航段班次×100%)只有55.9%,三大航中有兩大低於這個平均水準;24家千萬級機場的平均放行正常性(正常航班/計畫航班×100%)為64.9%,只有11家在平均數以上,三大機場中有兩大低於這個水準,只有50%左右。數據統計如此難看,旅客的感受就更不好了。而且,未來,隨著需求的進一步釋放,航班正常性的壓力將更大。無疑,航班正常性管理,是擺在行業管理部門面前的重大課題。事實,自2010年以來,行業管理部門就採取大量的手段與措施,來保證航班正常。然而,結果卻並不盡人意,這裏固然有發展速度過快的原因,但也有治理策略不夠系統的原因。

眾所周知,保障航班正常,是個系統工程,既受資源(基礎設施、空域等)配置因素的影響,也受管理政策與手段等因素的影響。因此,系統的航班正常性管理,至少要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客觀的機場容量評估

一個直接的衡量指標是高峰小時航班起降架次,它應該是空域、機場(包括空管)基礎設施、機場運行保障能力、管制技術與能力等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也是機場企業制定發展規劃的一個重要參考依據。因此,機場容量評估的科學性、客觀性就變得尤為重要。但是,在實際管理中,機場容量評估結果卻往往會因為委託主體的不同,差異巨大。筆者曾有幸參加某省發改委主持的機場發展規劃討論會,參會的人員包括了行業管理部門、研究機構、航空公司、機場等的代表,卻唯獨沒有空管的代表。更為重要的是,在討論該機場的終期保障能力時,發改委委託的評估機構提出的容量為6000萬人次,而空管委託評估機構提出的容量卻是3800萬。這種差異對策略影響的大小,已是不言而喻了。

事實上,機場容量評估的客觀性,不但發生在委託主體的差異上,還發生在評估程式與方法上。一個簡單的例子,機場擴容,往往是在新建跑道,或是擴建機坪,或是聯絡道等設施後,就向行業管理部門提出要求。但是,該機場容量受限的關鍵因素,可能根本問題並不是出在地面設施方面,而是出在空域方面。由此看來,這種"一廂情願"的擴容,顯然是在評估時有意拋下某些重要的影響因素進行的。

二、嚴格的航班計畫與時刻安排管理

理論上講,無論是行業管理部門兩三強調的航空公司運力備份,還是機場的運行保障標準,都可能通過嚴格的航班計畫與時刻安排管理來實現。客觀的容量評估固然重要,但嚴格的遵守科學規律的管理更重要。首先,是在航班計畫與時刻管理過程中,如果能夠借助一定的仿真技術,固守客觀的容量評估結果,以航空公司實際運力數據、關鍵人力資源(主要是飛行員)數據等為重要參數,對申請的要求進行仿真,就可能很容易發現某些機場是否會是擁堵嚴重,某些航空公司可能會在航班延誤時應對不足。

其次是如何運用航班計畫與時刻管理的手段,嚴肅航班正常性監測結果與運行保障監管結果。2015年7月31日,民航局下發《關於深圳地區5月份大面積航班延誤處置督查情況的通報》,對深圳機場採取四個月的停止受理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的懲罰,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未來,行業管理部門要保證其監管的嚴肅性與管理的權威性,還需要繼續用好這把"利劍"。

三、嚴控機場管理機構的職責

2009年頒佈的《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明確了機場管理機構的職責,但並沒有深入強化機場管理的"責、權、利"的對等問題,致使機場管理機構在實際運行管理中,難以"中性平臺"的身份出現,更無法營造一個公平的競爭平臺。舉一個多數人都經歷過的例子,飛行滑行結束,已經停下了,客艙的燈也亮起來了,旅客都起身拿好自己的隨身行李,卻遲遲不見艙門開啟,為什麼呢?這時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靠橋時,登機橋的操作人員沒有及時到崗;另一種就是遠機位時客梯車或是擺渡車沒有到位。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問題,一個直接的因素就是機場地面服務經營困難,採取了節省人工或是壓縮設備採購等成本控制手段。

於是,很多人將上述問題歸結為2007年的機場收費標準不合理。然而,如果從地面服務業務本身的屬性與經濟特性來看,固然有收費標準的問題,恐怕更重要的還是市場開放的問題。大多數機場,地面服務業務都是採取自營的模式,管理效率與保障能力長期得不到有效提升。更為關鍵的是,一些機場完全忽視機場管理機構身份與機場"公共基礎設施"定位,對地面服務進行人為切割,將收益高的部分獨立出來(如貨站,只承擔貨站內部服務,不承擔機坪運輸與裝卸業務),將完全行使保障職能的業務留下在地面服務,致使地服經營困難的"惡性循環"。其結果自然就是服務不及時、行李正常性低、或是航班放行正常率低的結果了。

四、強管理資訊化與數據監管

一個有意思的爭論,就是航班延誤原因。無論是行業管理部門公佈的延誤原因,還是現場服務通報的延誤原因,都受到極大的質疑。只不過,質疑前者的是受罰單位,質疑後者的是現場旅客。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一個重要的問題,還在於管理的資訊化問題。在民航局下發的航班正常性保障標準中,關於作業準備的參考時間,既有預計航班落地時間、也有開啟或是關閉艙門時間。應該說,有個時間標準,對保障航班正常性是很有意義的。但現在的問題是,這些時間是否能夠被即時、準確的採集。尤其是即時採集,如果採集的數據是作業後形成的,那麼它的準確性將如何保證?那又怎能客觀分析出航班延誤原因?

因此,航班正常性管理,還有一個重要的基礎工作要完成,那就是管的理資訊化與"大數據"工具的使用。如果說機場數據採集的即時性難以保障,那麼,與這些作業時間有鉤稽關係的數據是否能夠被即時採集,如航班實際起降時間、飛機的刹車時間等。如果能,那麼,關鍵的問題就在後臺的數據分析與處理能力了。如果能夠將航空公司上報數據、機場上報的數據與一些能夠即時採集的數據,根據彼此間的鉤稽關係,進行相關性分析,從而校正各企業上報數據的真實性,並對真實性結果與航班正常性管理的處罰手段對應,其結果會如何呢?

當然,航班正常性管理,遠非如此簡單,完善行業管理政策與標準、提高行業監管人員的能力與監管水準、加強程式監管與數據監管系統的建設、促使企業或空管單位加大運行保障與管理人員能力的培訓與提升,都是其中重要的內容。因此,面對未來,在航空運輸需求仍然保持快速增長的前提下,航班正常性管理更是任重道遠。

新聞來源:民航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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