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修訂個人入境澳門自攜煙草產品數量

2015年07月17日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5年7月13日出版的第二十八期第一組政府公報內第19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入境澳門可攜帶供個人自用或消费煙草類產品的數量。

煙草產品是旅客經澳門國際機場入境時常見攜帶的物品 , 因此澳門國際機場提醒旅客留意於2015年7月14日開始實施之新修訂,有關每人每日可攜帶入境煙草類產品的數量如下:

1) 含煙草的雪茄..........................................1支

2) 含煙草的香煙......................................... 19支

3) 其它煙草類產品.........................................25克

攜帶入境的煙草類產品的總重量不得超過25克,旅客若超額攜帶可被視作違法。澳門國際機場感謝旅客對上述新規定的理解和配合。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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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ADA機場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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