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機安檢新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2016年12月23日
中國民航網訊:現行的《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於1999年6月1日開始實施,至今已有17年。該規則對我國民航安全有序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民航運輸的迅猛發展,現行的規定在航空安保管理任務、目標、方式等方面均需進一步修訂完善。
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以下簡稱"新規")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障民航運輸空防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必然要求。
日前,交通運輸部網站正式公布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以下簡稱"新規"),對民航的人、車、物安全檢查做了明確規定。規則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民航安檢規則有以下新變化,乘機要注意。
安檢機沒報警安檢員也可進行複查
"新規"詳細規定了適用安檢的情形以及適用重複安檢、人工安檢的情況。"新規"要求,旅客應當依次通過人身安檢設備接受人身檢查。對通過人身安檢設備檢查報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檢查員應當對其采取重複通過人身安檢設備或手工人身檢查的方法進行複查,排除疑點後方可放行。對通過人身安檢設備檢查不報警的旅客則可隨機抽查。
這幾種情況可要求非公開安檢
對要求在非公開場所進行安檢的旅客,"新規"明確,如攜帶貴重物品、植入心髒起搏器的旅客和殘疾旅客等,民航安檢機構可以對其實施非公開檢查,一般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安檢員實施。
安檢現場不允許拍照、攝像
"新規"還詳細列出了安檢過程中安檢機構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的14種情形。其中,"對民航安檢工作現場及民航安檢工作進行拍照、攝像,經民航安檢機構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虛假非法幹擾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隱匿攜帶民航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的"等行為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是新規中新增的內容。
毆打辱罵、妨礙安檢將被移交公安
另外,"新規"還明確,旅客逃避安全檢查或者毆打辱罵民航安檢員或者其他妨礙民航安檢工作正常開展,擾亂民航安檢工作現場秩序的行為,也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沖闖、堵塞民航安檢通道或者民用運輸機場控制區安檢道口的,在民航安檢工作現場向民用運輸機場控制區內傳遞物品的,也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建立信用行為管理制度
對在安檢過程中有嚴重或者屢次違規行為的個人和單位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當民航安全檢查信用記錄的人員和單位再次進行安全檢查時,將會面臨更加嚴格的安全檢查。
新聞來源:中國民航網